| 项目名称 | 公司面向零售终端的工商协同品牌培育信息触达体系建设之零售终端群组分层分级及智慧任务平台子项目 | 项目编号 | ZHGX-2021-057 | ||
| 招标人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琴 联系电话:0771-2026629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将“互联网+”前沿技术与卷烟消费场景相结合,参考工商业卷烟销售、投放、经营数据构建方法,聚焦零售客户真实需求,充分发挥数据驱动能力。改变过去无差别、全覆盖式的服务模式,综合考虑客户分层分类结果、客户标准化、个性化、预约式服务项目和有效服务时长等因素,利用大数据智能算法,自动生成分派任务,规划和优化区域拜访路线。同时完善任务进度跟踪和客户评价反馈环节,以客户服务成效为优化方向,不断增强后台算法自主学习和优化能力,促进任务分派向更加智能化、自动化方向演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1 年 8 月 18日 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 8 月 1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 8 月 23 日 | ||
| 拟中标人 | 宁波薄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宁波薄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1,365,000.00) | ||||
| 发票类型 | 专用发票 | ||||
| 发票税率 | 6% | ||||
| 系统建设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 ||||
| 服务地点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鸿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00) | ||||
| 发票类型 | 专用发票 | ||||
| 发票税率 | 6% | ||||
| 系统建设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 ||||
| 服务地点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锦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元整(¥1,340,000.00) | ||||
| 发票类型 | 专用发票 | ||||
| 发票税率 | 6% | ||||
| 系统建设期限 | 自签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 | ||||
| 服务地点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
| 异议和举报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 1、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对招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程序规范性实施直接监督,对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提起投诉前应先依法依规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 2、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对招投标活动过程实施再监督,负责受理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举报。 3、投诉、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邮政编码530001。属于投诉的,注明收件人为规范管理办公室;属于举报的,注明收件人为纪检监察部。 (2)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3)投诉电话:0771—3998466(规范管理办公室)。 (4)举报电话:0771—3998638(纪检监察部)。 (5)纪检监察部网上举报: GXZYJJ@GXZY.CN(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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