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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法律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编号:GXTZ-ZB-2025第(730)号)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8年法律服务供应商库采购

项目编号:GXTZ-ZB-2025第(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819

二、变更内容

1《招标内容及要求》增加如下内容:

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服务模式及服务期限

1.此次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采购为招入库供应商模式,本次招标中标人数量为3家。服务期限为3年(202611日至202812月31日)。签订入库合同框架合同后,在合同所列法律服务范围及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就具体的法律服务项目,通过供应商库库内抽取或者库内比质比价这里的库内比质比价是指采购项目成交价格确定、统一,在同等价格下更重视比较质量的情况,采取的采购方式)以签署业务约定书的方式下达常年法律服务、诉讼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需求确定供应商。如招标人行业采购管理或框架合同管理规定有新要求的,则依据最新要求确定库内采购方式。

库内抽取流程如下:

招标人根据具体采购需求拟定业务约定书,从框架合同内的所有库内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选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招标人采购业务部门、供应商双方加盖公章确认业务约定书内容。

库内比质比价流程如下:

1)招标人根据具体采购需求拟定并向入供应商发放《项目谈判文件》并附业务约定书草案;

2)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

3)招标人组成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审批结果通知供应商。

4)招标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应以谈判文件所附合同草案为基础,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结果补充完善。

入库供应商应当积极响应招标人就具体项目发起的库内抽取或者库内比质比价的采购需求。对招标人发起的抽取或者库内比质比价的采购需求,入库供应商两次或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响应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入库合同。

2.招标人下属各卷烟厂、各多元化企业可以直接在中标人组成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库中按照采购规范实施采购,并签订相应的法律服务业务约定书或法律服务合同

结算及付款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每半年结算一次,招标人验收合格6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2.诉讼法律服务(含诉讼、仲裁、劳动仲裁):具体业务事项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60内支付。

3.专项法律服务:具体业务事项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60内支付。

4.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

5.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上内容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259月10日0930分(北京时间)”改为“2025922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十八层

     编:530201

   人:李婕妤

     话:0771-4305766

 

2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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