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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国际市场新型烟草配套烟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 2025年国际市场新型烟草配套烟具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5年国际市场新型烟草配套烟具采购  

1.2项目编号:  GXDYZB25-(NZ)111

1.3招标范围:

序号

采购需求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或技术功能需求

计量单位

预估采购量(仅作暂估,具体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1

中心加热器具

1.加热技术及结构:电阻中心加热,预热时间20S,抽吸时间240S;结构上采用提烟筒+防尘盖设计,发热体等主要结构具有自主生产能力,无知识产权风险;

2.匹配圆周22.6mm、薄片段12mm、总长45mm烟支,烟支外露烟具20mm;

3.器具充满电后,抽吸烟支续航≥20支烟;

4.产品尺寸不大于116*25*15.2mm,外观工艺高端时尚,带显示屏;

5.发热体电阻范围0.7-0.8Ω,Type C充电接口;

6.成品具有短路保护、低压保护、过充保护和过热吸烟保护等功能;产品工作温度45℃以内,满足-20℃— 60℃的存储温度要求;

7.器具在俄罗斯、东盟、中东等加热卷烟销售市场无专利风险;

8.符合Rohs,REACH,CE,CB等要求。

12000个

1.4最高限价:详见下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序号

名称

中国境内不含税最高限价(元/个)

阿联酋不含税最高限价(元/个)

印度尼西亚不含税最高限价(元/个)

俄罗斯不含税最高限价(元/个)

1

中心加热器具

148

168

176

17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  

2.3本项目特殊要求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  00 分至 12  00 分, 15  00 分至 1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⑤按招标公告第2.6条款要求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⑥按招标公告第2.2条款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5室 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注: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 50 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工作  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3开标室

4.3提交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编: 530000           

        人: 黄清霞           

          话: 0771-5084767     

          真:   /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万达广场支行

           号: 45050110720909678888

 

  

                          2025  1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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